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从“战网魔”看中国的父母

这个话题很大,也很招人骂,但是看完那些“战网魔”之后,我真是不得不说了。

首先引用王小波在《智慧与国学》中的一段话:
我在美国留学时,认得一位青年,叫做戴维。我看他人还不错,就给他讲解中华文化的真谛,什么忠孝、仁义之类。他听了居然不感动,还说:“我们也爱国。我们也尊敬老年人。这有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听了不由得动了邪火,真想扑上去咬他。之所以没有咬,是因为想起了傻大姐,自觉得该和她有点区别,所以悻悻然地走开,心里想道:妈的!你知道这些,还不是从我们这里知道的。礼义廉耻,洋人所知没有我们精深,但也没有儿奸母、子食父、满地拉屎。东方文化里所有的一切,那边都有,之所以没有投入全身心来讲究,主要是因为人家还有些别的事情。
这指出了中国文化中“孝道”的重要性。其重要程度没有其他任何一种道德可以与之媲美,甚至可以说,孝道是中华文明的基石。甚至人民对于权力的服从,也是建立在孝道的基础之上的。君不见“父母官”这种说法,这说法不仅仅是指为官者应当像父母一样为百姓着想,更是指百姓应当像尊敬父母一样尊敬自己的官。甚至在整个社会秩序方面,“孝”仍然是首位。中国古代有很多朝代声称“以孝治天下”,为了防止“忠孝不能两全”的矛盾,唐代以后,便将《孝经》和“大孝于天下”的精神调和贯串,而产生过去中国文化思想上的名言:“求忠臣必于忠孝之门”的定训。而古代刑法中,“不孝罪”始终占有一席之地,甚至往往是判罚最严重的罪过。
中国古代家国合一的族姓统治形式和忠孝一体的哲学观念,是不孝入罪的社会背景。不孝罪随着时代的发展、孝观念的变迁而变迁。它在先秦社会是一种轻罪,到了 战国时期的秦,始被刑罚认真对待。两汉四百余年,不孝罪又随着以礼入法的进程越来越受到重视,涵盖的内容越来越多。西汉初不孝罪只限于不养亲、殴骂杀伤尊 亲、诬告尊亲、不听教令等罪名。刑律似乎对轻慢父母、妻后母之类没有特殊关注,尤其是居丧奸、居丧嫁娶、居丧生子、别籍异财等更是社会正常现象而不被刑律 所涉及。西汉中期以后,这些罪名相继入律,至东汉"与母别居"也成为不孝罪的内容之一。之后各代,沿着汉代以礼入法的进程步步深入,对于不孝罪的惩治愈来 愈重,到唐律终入"十恶不赦"之条,永不得翻身。(秦汉不孝罪考论,贾丽英)
这种思想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史,一直影响到现在。说这种思想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一点不为过,甚至可以说,这是中国政权最伟大的驭民方法。首先,我们的孝道中禁止“忤逆”,简单点说就是孩子不可以违背父母的意愿。如果你看过《二十四孝》就能发现,那些“孝子”们对于顺从父母意愿简直做到了极限。从孝感动天到芦衣顺母 ,再看埋儿奉母和卧冰求鲤,他们这些偏执狂的所作所为让正常人难以接受,偏偏就是统治者所提倡的。 这样做可以完全泯灭自由意志,让人民对于统治阶层(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就是“父母”)的一切完全而且无条件的接受,任何怀疑都是有违社会道德和法律的。

我们对比一下“战网魔”。那些孩子被CCAV无限贬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忤逆”。CCAV浓墨重彩地描写了那些孩子和家长关系如何不好,甚至偷家里钱,与家长决裂。 而纪实文学《战网魔》中说:来这儿的网络瘾君子没有一个承认自己有网瘾,没有一个承认自己有病,可是就凭打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个少女不仅有病,而且病得不轻。请注意他们的逻辑,“打父母”是“病得不轻”的充分条件。从前后文我们可以看到,那个少女打父母的原因正是父母强行将她送往那个灭绝人性的所谓“网瘾戒治中心”。哪怕是一个正常人,被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反抗是合情合理的吧?就因为她反抗的是自己的父母,所以杨教授就断定她“病得不轻”。我真无法理解杨教授的逻辑,难道一个没病的人非要无限顺从自己的父母,感恩戴德地说谢谢你们限制我的自由,才能证明他没有病?但是后来又出现了一个事例:他乖到完全配合医生和护士的任何治疗,以至于在入院的时候根本不需要让他知道有“吃饺子”这样的治疗行为。这么乖也被治疗?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去他那里的人,都有病。

杨教授之所以敢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这些人是他们的父母送过来的。在很多人看来,父母肯定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所以父母的做法肯定是正确的。这种不问过程只论目的的逻辑支配了很多人的思想,我之前的一篇文章也有提到。其实问题可以进一步简化,父母就可以对自己的孩子为所欲为了吗?我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不是,但是放到实际情况之中,大多数人都会说,是这样的。我们可以看到,杨教授借父母的手(“家长委员会”),对那些孩子进行非法监禁,甚至还动用酷刑,人们居然无动于衷!当CCAV的“战网魔”无比纪实地展现了那些惨无人道的手法之后,人们继续无动于衷!为什么?为什么?仅仅是因为那些孩子是“网瘾患者”,他们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困难,就可以用那样的方法虐待他们吗?甚至成年人也被父母用灌药捆绑欺骗的方式弄到“网瘾戒治中心”,他们父母的手段怎么说都不可能合法,人们也默许了?

下面我说的话肯定会被骂,不过我还得说。就获得信息来说,城乡的权力是不平衡的。在农村,人们很可能全盘接受一个权威的说法,这个权威,很可能就是CCAV。看看那些“战网魔”的父母,大多数身上都流露出一种乡土气息,所以说,那些本身就不聪明的乡下父母被专家教授们一忽悠,直接变成傻逼。那本书里有一段,“家长中马上有人高喊:‘保卫杨叔,决不让杨叔流血!’ 全体家长和盟友一起高呼:‘保卫杨叔,决不让杨叔流血!’ ”除了用“傻逼”,我找不出任何其他的词来形容这些人。还是这么一句话,虽然那些家长确实是为了孩子,但由于他们是傻逼,所以他们的所作所为怎么说都不像是为了自己孩子好。

在我们的社会习惯看来,只要符合一个标准,父母的目的是好的(甚至人们不可能接受“父母其实是害了自己的孩子”这种说法),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甚至可以提倡的。对父母有任何反对行为的孩子都会被唾弃,甚至直接被认为是“神经病”。如果我们继续“以孝治天下”,整天把孝作为我们的生活准则,甚至是唯一的行为准则的话,这个社会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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