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图书馆借到了《兄弟》上部,我之前看豆瓣上大家的评论,似乎都提到了自己用多长时间看完这本书,我也自曝一下,我花了一小时十分钟看完了这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这么本250页的书居然只有不到18万字。当然之所以这么快这跟我的阅读习惯有关,我习惯第一遍以每分钟1000字以上的速度浏览,值得仔细阅读的段落第二遍再仔细看。但是这本书,它的确写来就是为了迅速阅读的。
我之前在书店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确实对这本书动心了,不管大家怎么说这个恶俗的封面,我觉得起码在卖相上,这本书占了很大的优势。这本书生来就是为了摆在书店的“畅销书”专柜中炫耀自己的封面和余华这个名字,再加上出版商和若干评论家的推荐语,以一天数百本的速度迅速脱销一星期,然后下架。不能说余华堕落了,在这个人民弱智化的时代,这么做必然是必要的,人家余华也得吃饭嘛是不是?其实我很怀疑出版社之所以把这本书分两部出是为了先出一部短的试试水,也为了不让40多万字的篇幅吓坏读者。这本书的商业化倾向非常明显,也在事实上影响到了这本书的质量。
首先这本书在开头花了两万字带着明显的恶趣味详细地描写了一个厕所偷窥事件。这个令众多评论者不齿的手法在塑造李光头这个形象上是必要的,但是在后来的故事中,我发现这个李光头几乎是个可有可无的形象,这个时代所带来的命运主要在宋凡平和李兰身上,李光头还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而存在。(或许是为下部铺垫?)尤其是后来,李光头的故事就是一个满街都是的“没爹妈的孩子早当家”的小机灵鬼的故事,乏善可陈,当然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这个人物偶尔出彩也是在几次与宋凡平和李兰互动的场景中,但是还是没有脱离机灵这个特点,在我看来没什么可以细细品读的地方,读者看三页就能彻底知道这个人物性格和命运。
这本书还是描写了那个时代的 “精神狂热 本能压抑 命运惨烈”,其中几个细节还是有足够的张力,比如说宋凡平一夜间从偶像变成公敌、李兰送葬、两个孩子给宋凡平送饭等等。不过我不喜欢那种似乎仅仅是为了描写而描写的剧情,那些在这个故事中发生的故事并没有什么个性。我最喜欢的一段是孙伟死的那一段,那一段的描写体现了余华在描写死亡和暴力时的冷静与残酷,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孙伟的父亲亲眼看见自己的儿子因为长发被红袖章们失手(?)杀死,他从疯狂到唯唯诺诺,最后在压抑和疯狂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精神历程是那个变态的时代的最好体现。尤其是这一句:“快去告诉我老婆,儿子死了。”非常酷。
我不太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是,这本书可能造成或助长了一个倾向,对“那个时代”的反思的快餐化。这本书的张力体现在几个人死掉的时候,读者的眼泪是为了那些人的不公平遭遇而流,而不是为了那个时代和我们曾经遭遇和正在遭遇的扭曲时代而流,更不是为了这个国家的从前命运和将来命运而流。我不想看到那个时代的扭曲故事仅仅是作为卖点而存在于各个故事中,读者们看完书,为任务的命运叹息一声,流两滴廉价的眼泪,然后将书束之高阁。对于那个时代的反思,多少都不为过,“忘记历史等于背叛”,但是那段历史背后的东西,更值得我们去深思。
为什么我们能一遍一遍的去回顾南京大屠杀,极力还原那个悲剧,却对我们自己犯下的罪行视而不见呢?
断电了,就写这些吧。
海外政治献金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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